人性就如同花瓶,它有時候經不起一點考驗,稍微有點磕碰就可能摔個稀碎。哪怕在友情,在愛情,甚至在親情面前也是這樣。此前廣東發生的一起案件便是例子,這起案件說起來實在是令人唏噓,一男子癱瘓在家8天無人照料。其妻女卻故意借宿朋友家,以致男子活活餓死,那么這對狠心的母女最終又受到了何種懲罰呢?
男子陸某家住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與妻子結婚多年,婚后育有一個女兒陸某穎。在沒有癱瘓之前,陸某與妻子許某連也還算得上恩愛,相敬如賓。很少有爭吵的時候,如果沒有這一次的意外,想必他們也能和和美美的攜手度過一生??商煊胁粶y風云,人有旦夕禍福,意外偏偏就發生了。
那是二零一七年的十二月,陸某正值中年,每日為了給妻女更好的物質條件奔波不斷。雖然辛苦,可想到幸福的一家人,想到新年將至卻也是甘之如飴。然而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陸某便時常有身體不舒服的情況,一次下班后還出現了眼前一黑、后腦勺酸痛的情況。起初陸某覺得自己是著了涼,也沒有把這不舒服當回事,隨意找了兩顆感冒藥吞下。
誰知不舒服卻越來越嚴重,臉部和四肢開始不聽使喚,他不得不請假回家休息。當天晚上,不光不受控制的情況沒有好轉,還開始出現嘔吐、口角歪斜的癥狀。數分鐘后,更是直接昏倒在地,許某連與陸某穎急忙將他送去醫院。一查才發現,竟然是中風,歷經三個多小時的搶救才算是保住一命。
不過命是保住了,病情卻難以好轉,恐怕今后他都得癱瘓在床靠人照顧度過。一開始,許某連與陸某穎并未不耐煩,拿出家中積蓄給陸某治病。許某連也曾帶著丈夫去周邊各大醫院,只求能治好,無奈此病與絕癥無異。一旦得上就很難再治愈,于是家庭的重擔便盡數壓在了許某連與陸某穎身上,她們為陸某的病折騰得是疲憊不堪。
既要想辦法賺錢填上治病的窟窿,維持一家的花銷,又要抽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路某。這種生活如果只是一段時間倒也沒什么,可時間一長,人不免會崩潰。此時是最考驗人性的時候,有的人無論再難都會堅持下去,因為那是親人啊。有的人卻忘記了從前相處的美好,寧愿放棄這份親情,也不愿被累贅所拖累。
許某連與陸某穎屬于后一種,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許某連將丈夫送去婆婆家。但陸母年老體衰,照顧自己都尚且不易,如何還能再照顧兒子?陸某也心疼母親操勞了大半輩子,晚年還要受自己所累,第二天托好友陸某全等人把自己送回家中。期間,陸某全等人曾以電話聯系,告知陸某回到家中的事情。
許某連拒接電話,并讓女兒也不要接電話,她很清楚這電話的含義。此后兩天,陸某的弟弟陸某民擔心哥哥,幾度打電話給嫂子、侄女。但許某連母女依然置之不理,也從未回家看過,她們早在陸某計劃回家時便收拾了行李搬去朋友家。后來無論陸某民怎么打電話都不聽,大概是希望丈夫能知難而退,回到母親家中去。
陸某沒有再去母親家,三月四日晚,陸某穎回家拿東西時發現父親已死在床上。經鑒定,死因是長時間受體位限制未能飲食致水與電解質紊亂致使多器官功能衰竭導致死亡,簡單來說就是動彈不得活活餓死的。難以想象陸某是如何度過這八天的,他或許盼望著妻女歸來,卻在日復一日的失望中離世。
又或許自病后目睹種種艱難,不愿再拖累親人,忍著饑餓靜靜離去。無論是哪一種,他死前都很絕望,朝夕相處的親情原來什么也沒留下。佛山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許某連、陸某穎無視國家法律,對患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
其行為已構成遺棄罪,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父母與子女,乃至夫妻、弟妹之間皆具有法定贍養義務。尤其是夫妻相互間的扶養義務,這是一項無條件的法律義務,除非這種婚姻關系終止。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許某連、陸某穎犯罪情節惡劣,但考慮到她們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處罰。另外在此案共同犯罪中,許某連起主要作用,刑罰應當要重。依照上述法律,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判處許某連有期徒刑四年,判處陸某穎有期徒刑二年。
值得一提的是,在判決下達后,許某連與陸某穎仍試圖推脫責任。兩人皆表示自己沒收到陸某回家的消息,許某連提出將丈夫托給了母親及兄弟,陸某穎則說母親告訴自己她會商量好父親的事。二審考慮到陸母對孫女出示了諒解書,量刑時應酌情考慮,改判陸某穎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至于許某連,犯罪證據確鑿,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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