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團伙以足療會所為掩護,招聘多名失足女技師,進行賣淫嫖娼活動。為逃避檢查,保證會所正常運行,他們還招聘了多名安保等行政人員,負責望風等工作。累計獲利達42萬余元。2022年2月7日,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公開了此案的詳情。
張某某,男,1984年出生,漢族,初中文化,戶籍所在地廣東省東源縣。
易某等人打著開設足療會所的幌子,暗地里組織賣淫團伙,招聘張某某,魏某某等人進會所,負責該賣淫團伙的日常運營工作。
他們以河源市某休閑會所為賣淫窩點,組織羅某某等失足女技師從事賣淫活動,并對失足女技師實施嚴格管理,規定賣淫項目及賣淫時長,以200元、320元、398元三個標準收取嫖資,大肆進行賣淫活動。
其中“C”服務項目,收取嫖資198-200元,技師分成100元,會所分成98-100元。“A”服務項目收取嫖資320元,技師分成170元,會所分成150元。“K”服務項目收取嫖資398元,技師分成240元,會所分成158元。
如有管理人員攬客成功,可獲得30元提成獎勵。如有技師攬客成功,可獲得20元提成獎勵。根據現場繳獲的33本記鐘單統計,截止案發當日,該會所內共進行“C”的賣淫嫖娼活動522次、“A”的賣淫嫖娼活動391次、“K”的賣淫嫖娼活動4868次,累計獲利達42萬余元。
張某某在此工作過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在該會所上了四個月班,先做服務員后任部長一職。隔2個月后,又在來上班,任保安部部長一職,負責在停車場幫助團伙望風、為客人停車以及給客人指路等。
根據會所的規定,所有部長若發現有警察來檢查,就會在對講機中呼“1號技師上鐘”,給賣淫團伙成員及技師通風報信。截止案發,張某某在金都休閑會所共獲利1.9萬元左右。
檢方認為,張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協助組織賣淫團伙進行賣淫活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協助組織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案已在廣東省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除易某在逃外,其他涉案人員已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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